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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市德诚小区 楼房无证复建被罚近25万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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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口德诚小区的开发商在取得施工许可之后,在长达7年的时间内都未完成该小区的施工工程。日前,该开发商因涉嫌在《施工许可证》失效的情况下擅自复建,被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处以近25万元的罚款,该处罚决定将60天后生效。

据了解,早在2001年5月,海南南海房地产开发公司以王光长的名义在原琼山市建设局取得《施工许可证》后,开始施工建设“德诚小区”项目。该项目后因经费原因断断续续施工,2006年7月兴建三层楼板后停工。2007年3月又在原建设的基础上动工续建,2008年5月兴建九层封顶后停工。

据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,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,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。

8日,市城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对该开发商按工程造价的10%进行罚款,计罚249526元,另责令其向规划、建设部门补办相关手续。该处罚决定将于公告之日起60天后生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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